天津政务网
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
津发改价管〔2016〕1190号
天津市河北区环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:
你公司《关于隆成家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》收悉。经审核,你公司在河北区喜峰道115号承建的隆成家园小区为定向安置住房,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。销售住宅的建筑面积为78536.67平方米,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8104元自行安排楼层、朝向差价。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8914元,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,具体备案价格如下:
单位:元/平方米
| 楼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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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栋均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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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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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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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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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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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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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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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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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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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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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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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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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6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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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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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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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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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总体均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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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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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。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(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)。
2016年12月21日